株洲芦淞法院:5万元纠纷当日化解 “双回路”解纷显实效
2026-09-22 09:41:2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刘思园 袁馨怡 | 点击量:5456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刘思园 袁馨怡)近日,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白关法庭联合白关镇综治中心出台《关于健全“双回路”解纷机制的十条联合工作措施》,构建起“综治前端调解、司法后端兜底”的闭环解纷新模式。当日,依托镇综治中心“老黄调解室”联络点,成功调处首起民间借贷纠纷,以高效诉调联动实现了矛盾纠纷“发现在早、化解在小、处置在萌芽”。

原告张某系白关镇辖区居民,被告林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,后欠付借款本金17.5万元及利息。双方多次协商未果,张某遂向“老黄调解室”联络点申请调解。特邀调解员老黄接手后,分别听取双方意见,核对借款凭证,梳理争议焦点。

调解中,老黄既讲法理,又讲情理,向林某释明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及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,同时引导张某考虑林某实际还款能力,互谅互让。经过耐心疏导,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,约定林某半年内分批次还清本金17.5万元及利息1.2万元。

为固化调解成果、保障协议有效履行,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白关法庭申请司法确认。法庭经审查,认为该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,依法确认协议有效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。若林某未按约履行,张某可依据该裁定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,调解协议由此获得强制执行力。

首起纠纷的成功调处,是“双回路”解纷机制落地后取得的实践成果。通过综治中心调解主渠道先行调处、法庭司法确认保障履行,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,又节约了司法资源,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、化解在小。

下一步,芦淞区法院白关法庭将持续深化“双回路”解纷机制,擦亮“老黄调解室”调解品牌,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。

责编:刘惠明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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